发布时间: 2013-05-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279
随着医改的顺利推进和成效的初步显现,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成为“十二五”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是确保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以药补医”机制是我国公立医疗机构以药品加成政策为基础而形成的一项经济补偿机制。自1954年开始,我国对公立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政策。改革开放以后,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加成的依赖逐步增强。一方面,多年来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2008年财政直接补助收入只占公立医院收入的7%。另一方面,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且未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药品加成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多用药、用高价药,加之医疗服务具有高度专业性、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等特点,药品加成政策逐步演化为“以药补医”机制。
当前,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成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之一,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主要发生在公立医院,如果“以药补医”弊端得不到彻底革除,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就无法得到根本遏制,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就难以减轻。同时,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的机制也难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