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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317

民办函〔2015〕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由我部主编的《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现印送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相关文件的电子版可在民政部网站通知公告内下载。

  附件:

  1. 《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2. 《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表

民政部办公厅

2015年4月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主编单位)

  朱雷 电话:025-83690865,13851505194;传真:025-83790760 ;电子邮箱:1164836617@qq.com

  民政部规划财务司

  王进 电话:010-58123321,18310909881